安吉房产网|湖州下月公积金政策有新变化可贷额度计算公式调整

发布日期::2017-02-16浏览次数:1036

摘要:近日,记者从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湖

近日,记者从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湖州市的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将进行调整,从本次的调整内容来看,主要是对再次贷款政策和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两个部分进行调整。如有需要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市民,请仔细了解新政,以免影响贷款。

缴存职工家庭再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型自住住房较以往有变化,须与前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间隔6个月以上,须提供拟贷款住房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与拟贷款住房所在地不同的,还须同时提供缴存地和拟贷款住房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

本次调整的另一块内容,则为可贷额度计算公式的调整。也就是说,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由“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确定”调整为“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计算确定”,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倍数。

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不含申请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倍数目前按10倍确定,今后根据我县房价水平、住房公积金缴存水平和资金规模等因素进行调整。具体可贷额度同时根据职工所购住房的状况和价格、贷款期限、个人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举例来说,如果夫妻双方每月各缴存1000元,连续缴存满6个月后,按照老公式计算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那么按照新公式计算,最高可贷额度为20万元。

夫妻双方连续缴存31个月,第31个月末账户余额合计为62000元,近12个月住房公积金月均余额计算公式为(40000+42000+……+60000+62000)/12*10=51万元。需注意的是,双职工缴存家庭最高可贷50万元,则夫妻双方可贷50万元。

对于,低收入缴存职工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原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30%的政策调整为单职工缴存家庭可贷额度计算低于10万元的,按10万元确定;双职工缴存家庭可贷额度计算低于20万元的,按20万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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